公告

关于招募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发掘南海区文博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南海区举办了“南海文博IP活化大赛”,目前已产生第一批文创产品设计成果,在南海区博物馆设立了文创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创空间运营合作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入口处东侧,是区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学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2020年获“国家  二级博物馆”称号。2013年12月18日开馆至今,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约226万人次。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包括纪念品商店、休闲区、阅读区,共约320㎡)于2021年5月建成。
现拟招募合作单位负责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并开展南海文博文创产品市场开发、量化生产、展示与销售等。
  二、招募对象
  招募数量:1家。
  在佛山市南海区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资质要求
  1.应招募的企业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前三项须有文化或旅游相关行业类别(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所列明的行业类别);社会组织必须是以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主管部门的文化或旅游相关社会组织。
  2.应招募的企业(社会组织)须拥有文创产品设计与市场开发团队,具备自主设计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能力,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创设计商品,具有文创产品的量化生产及市场营销的自有渠道资源。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合作内容
  1.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包括纪念品商店(位于负一层次门厅,使用面积约60㎡)、休闲区(位于一层石景宜博士博物馆大堂至次门厅通道,使用面积约140㎡)和阅读区(位于二层“馆藏书画”展厅前,使用面积约120㎡),总面积约320㎡,用于展示和经营文化创意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茶艺、咖啡、图书阅览或售卖,以及文创产品的展示和销售)。
  2.开展南海文博文创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对经南海区博物馆授权的首批南海文博文创产品进行量化生产与销售;与南海区博物馆合作开展文博文创产品设计、开发与销售。
  五、合作期限
    文创空间运营合同期限为5年。合作期满如需要重新招募的,原合作运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经营时间
  运营单位对文创空间的经营时间须与南海区博物馆的日常开放时间一致:即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下午4时停止入场),逢周一不对外经营(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七、合作要求(以下带★号的内容为项目实施方案和正式合同中不可偏离条款)
    (一)关键条件
  ★1.运营单位前5年内投入文创空间的运营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包括另行购置的设备设施成本,日常驻场人员成本,首批南海文博文创产品量化生产投入,与南海区博物馆联合开展的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生产成本等)。其中首批不少于30款,投资额不少于30万元的“南海文博IP活化大赛”的文创产品上架售卖。
  ★2.运营单位在运营期内必须积极配合南海区博物馆开展文创设计经营工作,运营期内每年为南海区博物馆设计不少于3款文创产品(可自主设计或与第三方合作设计,其中反映南海区博物馆临时展览的主题或馆藏文物的特色设计文创产品至少1款,所有设计方案必须经南海区博物馆审定,且南海区博物馆对最终设计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
  ★3.运营期的前3年,南海区博物馆免收授权IP许可使用费,运营期的第4和第5年,运营单位按当年度营业收入(包括文创空间线下运营收入,线上产品销售收入)的2%缴纳授权IP许可使用费。
  ★4.南海区博物馆负责文创空间的硬件设计及装修施工。运营单位如需对文创空间进行软装提升,软装提升的费用由运营单位负责;软装提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经南海区博物馆审核同意,以不得产生安全隐患及影响博物馆美观形象为原则。
  (二)增值服务
  5.运营期内,南海区博物馆免收运营单位场地租金(包括物管费、水电费)。
  6.运营单位经南海区博物馆书面同意,可引入首届“南海文博IP活化大赛”设计成果以外的文创产品进行经营销售,包括可自行设计开发、或引入第三方开发的文创产品。运营单位须全部承担引入经营的文创产品可能存在的权属或侵权纠纷风险,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运营单位在运营期内,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活动如符合南海区或上级部门文旅产业扶持政策范围,运营单位可单独申报相关扶持项目并独享相应的扶持资金。
  八、退出机制
  (一)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南海区博物馆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运营单位必须守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合作期内如出现违法行为、偷税漏税等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南海区博物馆有权依据职能部门意见无条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2.运营单位不得在文创空间内售卖、展示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物品。如出现上述情况被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查处的,南海区博物馆除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外,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运营单位承担。
  3.运营单位必须时刻维护南海区博物馆公众形象,自觉遵守博物馆的安全保卫、防火、用电、食品卫生等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现场烹调熟食;不得售卖下列商品(如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商品、香口胶、带壳瓜子、花生、豆腐花、火机、火柴、香烟、含酒精饮料等等,现场销售产品清单须提前交南海区博物馆核准后方可销售);如违反以上规定且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南海区博物馆除有权终止合同外,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运营单位承担。
  4.运营期内,运营单位禁止转让、转租、转包给第三方。
  (二)运营期内,任何一方打算提前终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
  1.运营单位提前终止运营的,运营单位应恢复场地原状交还南海区博物馆,并按合同约定上缴IP许可使用费。
  2.如因运营单位违反第八款第(一)条的南海区博物馆提前收回经营权的,则不给予运营单位任何补偿。
  3.如因南海区博物馆单方原因提前收回经营权的,需对运营状况进行市场评估并给予运营单位一定的补偿,但补偿不超过评估货值。
  九、报名指南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9日—2021年9月4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入口处东侧南海区博物馆办公区综合一室。
  4.提交资料: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标题须注明报名单位全称,邮件正文报名资料中应写明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也需提交上述资料。
  5.材料清单:包括(1)报名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明;(5)上一年度申报纳税佐证材料;(6)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对第七条“合作要求”运营单位相关的不可偏离要求的承诺作出响应说明;(7)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状况(包括常驻文创空间人员,参与文创产品设计、开发、营销等人员的职务、简历等信息);(8)报名单位自主文创产品设计、市场销售、知识产权登记等资质与能力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以上资料请打印一式5套(统一以A4纸规格打印装订成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所有纸质件加盖骑缝公章)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于截止日期前送(快递)至南海区博物馆。
    6.报名单位可派人到南海区博物馆实地考察文创空间。
  7.报名联系人:南海区博物馆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1080118;电子邮箱:404393943@qq.com。
  十、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南海区博物馆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本项目需求确定符合资格单位。
  十一、评审谈判
  1.时间: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入口处东侧南海区博物馆。
  3.方式:先评审后谈判。(1)由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区博物馆组织三名专家对符合资格的单位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会议评审,以综合评分法选择得分最高的一家单位确认为合作运营单位。评审方案总分为100分,如报名单位只有一家且综合评分达60分以上的,该单位自然当选为合作运营单位。(2)由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南海区博物馆的代表与当选合作运营单位进行面对面谈判。谈判过程中,报名单位可以根据招募公告中的合作要求内容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提升。优化提升后的方案经参与谈判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南海区博物馆将根据评审谈判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收到异议前提下,由运营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三方共同签署《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合同》。


  附件:1.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项目报名表

     2.南海区博物馆文创空间运营项目评分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