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改革开放藏品征集启事

  为纪念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面展现改革开放取得的发展成就和宝贵经验,大力弘扬以敢为人先、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改革开放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二、征集种类

  1.文献档案类:包括公文、信函、题词、手稿、图纸、传单、标语、漫画、报纸、书刊、杂志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相关的物证。

  2.影音资料类:包括照片(含负片、反转片)、录音带、唱片、录像带、电影拷贝等各类存储介质和内容。

  3.文学与艺术作品类:包括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织染、刺绣、剪纸、雕塑、雕刻、版画等艺术作品。

  4.证章牌匾类:包括各类奖章、徽章、奖状、喜报、奖杯、锦旗、纪念章、证件、证书、代表证、牌匾、门牌、路牌以及其他标识物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政党、群众团体等使用过的关防、公章、印信等。

  5.票据类:包括各种邮品、火花、印花、税票、门票、车船票、机票、汇款单、工资条、债券、发票、储蓄存单、存折、支票、彩票、奖券、侨汇券、代用券、物资供应券、折扣券、人民币兑换券、股票代码卡、股票认购证、股票抽签表、股票、粮票、布票、肉票、糖票、煤票、煤油票等。

  6.生活用品用具类:包括服装服饰、家具、寝具、卡片(银行卡、电话卡、交通卡等)、厨具、餐具、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家用电器、通讯工具(手机、BB机、电话机等)、电子数码产品、文体娱乐用品用具、美容保健用品用具等。

  7.生产设备和产品类:包括农林牧副渔、手工业、工业、商业等各行业设备装备及其产品,尤其是自主研发和引进的。

  8.与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包括反映副国级及以上国家领导人视察广东时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等;广东省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人的相关物品;重要烈士及英雄模范人物的有关物品;重大社会事件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关键人物的相关物品;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及有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包括友好人士、外籍专家、技术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的相关物品,等等。

  9.华人华侨类:包括祖籍广东的华人华侨及其社团组织同居住国(地区)人民的友好交往,以及在促进居住国与祖国的友好关系方面所作贡献的相关物证;为居住国(地区)经济与社会、文化发展所作贡献的相关物证;代表人物和各界知名人士创业经历、学术活动、社会政治活动及其重大建树的相关物证;在居住地的生活用品,以及与祖国往来的相关物证。祖籍非广东的华人华侨在促进居住国与广东的友好关系方面所作贡献的相关物证;在广东营商兴业方面所作成绩的相关物证。

  10.其他类:除以上类别之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物证。

  三、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个人或团体捐赠。将对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并在收藏和展出物件上具名,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2.收购:对拟自愿出售的物品,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并评估,具体金额由双方进行商议。

  3.借展: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将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进行有限期的借展,双方签订借展协议,物品所有权不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目前我市以征集藏品线索为主,具体征集范围、标准及线索信息表请登录fsscpzj@163.com下载,密码:fss528000。

  联系人:佛山市博物馆 郑先生,电话:82622206,邮箱:8242983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