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海区博物馆之友章程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南海区博物馆之友”是由热爱文博事业及对南海历史文化有浓厚兴趣的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团体。   
  第二条  本团体的宗旨包括:
  (一)弘扬民族和地方历史文化,传递本馆和博物馆界的重要信息。
  (二)加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促进公众对本馆及博物馆界的理解与支持,吸纳更多人力、物力支持博物馆建设,共同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三)推动文化交流、合作与创新,扩大文化活动的空间。
  (四)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分享文化成果。
  (五)帮助博物馆在文物征集、学术研究、陈列展览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的分类
  第三条  凡是热爱博物馆事业的个人或群体,均可申请参加博物馆之友。“南海区博物馆之友”会员由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团体会员组成。
  第四条  申请会员的资格:
  (一)普通会员:在本馆志愿服务满10小时,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二)荣誉会员:向本馆捐赠藏品、对本馆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荣誉会员,由本馆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暂不接受主动报名。
  (三)团体会员:与我馆签署共建协议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五条  普通会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与最新展览、讲座以及其它文化活动。
  (二)受邀参加本馆组织的文物鉴赏活动。
  (三)受邀参加“南海区博物馆之友”组织的专题活动。
  (四)查阅本馆所藏图书资料。
  第六条  荣誉会员的权利:
  (一)享受普通会员所有权益。
  (二)优先安排接待及讲解。
  (三)受邀参加本馆组织的文化活动。
  (四)受邀参加我馆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五)获取受邀当年博物馆出版的出版物一本。
  (六)受邀参与博物馆部分事务。
  第七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免费获得最新展览、讲座以及其它文化活动信息。
  (二)优先安排接待及讲解。
  (三)受邀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
  第四章 会员的申请与管理
  第八条  会员的申请:
  (一)博物馆之友会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在了解并认同南海区博物馆之友会员申请条件、权利及义务之后,凭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向本馆提交入会申请。申请普通会员时需提供在本馆志愿服务满10小时证明。申请团体会员需向本馆提交申请和相关资质证明。
  (二)入会申请请至南海区博物馆服务前台进行登记。经南海区博物馆审核,批准入会,获得会员资格,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管理:
  (一)“南海区博物馆之友”实行会员登记管理体系,采取实名制。
  (二)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南海区博物馆负责。会员应自觉遵守南海区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尊重并理解博物馆所提出的要求。
  (三)个人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身份证。
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
2014年10月16日